曾违规违规的两家公司获准运营,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吗?

2020-01-19 14:37 未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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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泰安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发布《泰安城区共享助力车准入项目拟准入公示》。此次公示的发布,不仅旨在让城市共享助力车便民利民,也更是为了达到低碳环保、绿色出行的目的。不过,在泰安市拟准入运营的名单中,有两家公司引起我的关注。

名单中的宁波小遛共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“小溜共享”,早在去年9月便在泰安城区开始投放共享电动车。经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证明,在此之前小溜共享并未经过市领导小组的准入,该投放行为已属违规违投,市城市管理局已对共享电动车占道行为依法进行查处。

基于共享电动车的操作有别于共享单车,使用者必须要定点换车并在规定范围内骑行。而有市民反馈,小溜共享并未明确标出关于车辆停放范围、骑行费用收取准则等相关问题。由此,我想合理质问小溜共享,在还未得到管理局许可前是否已建立一个系统且完善的共享体系?又是否制定出一个合理的监管制度?如若操作不规范,不排除对城市交通带来阻碍的可能性。

除此之外,名单上的泰安洵涌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也出现过相同的违规操作。该公司为泰安市美团助力车的代理商,于去年12月份在泰安市投放电动车,并被城管部门查处。

经了解,城市管理局并未经手美团助力车任何审批手续,这便意味着,美团助力车的投放属于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。美团助力车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调查时也提到,公司正在办理相关手续,既然已知自家的审批手续还在办理中,为何有底气将共享助力车投放?难道知法犯法是一家公司应有的作为?

对于这两家公司出现在拟准入运营的名单上,我感到不解。不可否认的是,共享助力车的确让市民可以享受到更高效快捷的出行服务,但建立于未经过正规流程批准的投放行为,我们表示拒绝。让共享助力车为市民提供安全快速的骑行承诺我们已经看过太多,但更重要的是拿出切实的正规化措施!

曾有过违规违投的小溜共享与美团助力车,是否能为城市的交通带来改善,我表示质疑。毕竟就没有得到许可就敢投放单车这一行为来说,两家公司让我们难以信赖。另一方面,使用者的安全能否得到保障?如果在使用共享单车中,使用者遭遇事故,那么相关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呢?

随着近几年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完善和各大共享单车品牌的崛起,大家共享出行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。从最初的共享单车到如今迈入快速发展阶段的共享助力车,我们的出行可以说是愈发的便利。但对于这两家公司的共享电动车进驻泰安的行为,我仍保留观望的态度,希望出行企业可以依照相关条例与程序进行运营,否则便会适得其反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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