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广东移动董事长之妻一审判4年

2016-03-15 19:04

打印 放大 缩小

【财新网】(实习记者 汪妍延 王扬扬 记者 王婧)广东移动原董事长徐龙之妻王健英受贿案于今日(15日)一审宣判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她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

这一判决结果超出了王健英的预期。“组织说如果我这样写就放我回家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不放我回家,还要判我刑”。在听到一审判决结果后,大专文化程度的王健英情绪激动,她当庭表示要上诉。

2015年10月13日,徐龙案一审开庭。检方指控徐龙受贿事实共计五宗,合计受贿人民币1288万元和港币200万元。其中有两宗是与王健英共同受贿,共计涉嫌受贿金额约为410万元。王健英受贿案于10月14日一审开庭。检方未指控王健英其他事项。

检方指控称:2007年5月,时任广东移动市场部总经理的李欣泽向徐龙夫妇介绍,可以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的三个商铺,再以市场价卖出。在李欣泽操办下,商铺买入后再倒手卖出,徐龙夫妇套现获利人民币330余万元。检方称徐龙此后为李欣泽升迁提供了帮助。

检方还指控:徐龙夫妇在购买浙江省杭州市一处房产和车库时,深圳市嘉讯软件有限公司股东苏瑞替他支付了首付款约人民币77万元。之后苏瑞希望广州移动与深圳市嘉讯软件公司展开业务交流,徐龙为此给李欣泽发了短信。

出庭受审时,徐龙夫妇二人面对指控态度迥异。徐龙当庭否认指控,称自己并未受贿。而王健英则在法庭上认罪,并一再声称“相信组织”。

当时,王健英在接受法庭调查时,多次答非所问。她反复说:“我相信组织,当时组织说我这么说就可以出去了。我想回家,所以我就这么说了。”而王健英的辩护律师则在庭上宣读了王健英在调查阶段的一段口供,大意为:王健英保证永远不会翻供,希望组织给徐龙一条出路。法官当庭讯问王健英“组织”指向哪个机构,王健英说:“我不知道”。(详见财新网报道“广东移动原董事长否认受贿”)

据财新记者了解,王健英在一审中当庭认罪,是因为其犯罪情节并不严重,她希望用良好的认罪态度换取法庭轻判。

2016年1月22日,检方又对徐龙追加起诉两宗犯罪事实。这一次,徐龙当庭表示对追加的指控没有异议。财新记者注意到:这次庭审,徐龙已更换辩护律师。

据财新记者了解,徐龙在两次庭审中态度迥异,是因为在第一次庭审结束后,办案机关对徐龙及其家人施加了压力。徐龙在第二次庭审中认罪,试图求得法庭轻判。

2015年2月26日,徐龙案一审宣判。广州中院认定其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超过1500万元,判处其无期徒刑。宣判后,徐龙当庭表示自己无罪,但是否上诉需和律师商量后再决定。(详见财新网报道“一审判无期 广东移动原董事长否认受贿”)目前,财新记者暂未获悉徐龙是否已提起上诉。

(财新网)

责任编辑:admin

相关阅读